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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庫/CMS Gas v. Argentina 阿根廷天然氣管輸電價凍結投資仲裁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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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MS Gas v. Argentina 阿根廷天然氣管輸電價凍結投資仲裁案

ICSID ARB/01/8ICSID(解決投資爭端國際中心)2005-05-12爭議金額:USD 133,200,000
案號解析ICSIDARB2001 年第 8 號
天然氣管天然氣輸送
事實摘要

CMS Gas Transmission Company(美國)於 1995 年投資阿根廷天然氣輸送企業 TGN(Transportadora de Gas del Norte)股權。阿根廷 2001-2002 年金融危機期間頒布緊急狀態法,凍結原以美元計價並按美國 PPI 指數調整之天然氣管輸電價,改為比索結算且不予指數化。CMS 依 1991 年阿根廷-美國 BIT 提起 ICSID 仲裁。

工程爭點分析

天然氣輸送基礎設施之投資模型高度依賴電價公式之穩定性。原 TGN 特許約定電價以美元計、按 US PPI 指數調整,此為跨國投資人接受長期投資之關鍵保障。緊急狀態下單方面取消美元計價與指數化機制,使投資模型基礎崩塌。

法律爭點

(1)金融危機之緊急狀態抗辯(BIT 第 XI 條 + 習慣國際法之 necessity defence)能否豁免東道國違反 BIT 義務之責任?(2)電價凍結是否違反 BIT 之公平公正待遇與徵收條款?(3)損害賠償計算方式?

判決/裁決摘要

ICSID 仲裁庭(主席 Francisco Orrego Vicuña;2005 年 5 月 12 日 Award)裁定阿根廷違反 1991 年阿根廷-美國 BIT,駁回阿根廷以 BIT 第 XI 條(公共秩序與安全例外)作為抗辯。判決阿根廷賠償約 USD 133.2 million(賠償金額來源:Arbitration Monitor 評析;italaw 公開頁面未明示具體數字)。後續:(a) 2007-09-25 ICSID ad hoc 撤銷委員會(Gilbert Guillaume 主席)作成撤銷決定,**僅部分撤銷裁決**(保留主要判決,僅修正部分理由);(b) 2009-08-31 雙方達成和解協議;(c) 2013-08-19 美國上訴法院確認裁決執行。

實務教訓
  • 1東道國金融危機之 necessity defence 在 ICSID 仲裁中門檻極高(需符合 BIT 第 XI 條全部要件)
  • 2本案與後續 Sempra v. Argentina 與 Enron v. Argentina 案在 necessity defence 解釋上有顯著歧異
  • 3即使裁決部分撤銷,雙方仍可能以和解結案——和解後仍可能進入執行程序
  • 4美國法院(D.C. Circuit)可確認 ICSID 裁決之執行(19 Aug 2013)
預防建議
  • 投資基礎設施前應評估東道國之 BIT 適用性與歷史抗辯案例
  • 電價公式條款應在合同中明確指數化機制與爭議處理路徑
  • 投資架構應預留多重 BIT 適用路徑(如透過第三國控股公司)
案件來源
類型仲裁裁決
機構ICSID(解決投資爭端國際中心)
日期2005-05-12
語言Englis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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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號:ICSID ARB/01/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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